請直接來電洽詢確認需要之物資,安排時間收取物資。
可以。
收到物資後,可開立實物名稱之捐贈收據,並不會列出金額。
依國稅局現行作業規定,由捐贈方自行於年底檢附本院開立之捐物收據及購買物資時的發票或收據;若為店家自行生產之物品,則需檢附本院開立之捐物收據及該捐贈物品之費用資料等文件,逕向國稅局申報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