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人無論透過何種方式捐款皆會收到正式收據,您可利用捐款收據做為抵扣所得稅額之使用。
為了讓捐款者享受更便利、更有效率的服務,也為改善您每月收據保存、寄發遺失等問題,本院響應「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以達節能減碳及便民服務,捐款者原須提供國稅局各項扣除額之紙本收據,若您於捐款單上填寫身分證字號,即授權本院將貴戶之捐款明細,提供給稅務稽徵機關作捐贈資料之歸戶作業。將來捐款人在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下載扣除額資料的部分可在申報書上浮貼或於網路申報時下載自動匯入,免附收據憑證,有利於您快速完成報稅作業,若有需要詳細說明可於平時上班時間來電:(02)8512-8888#21832~21835。